港北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港北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辖区,1996年随着地级贵港市成立而设立,属县级行政区。港北区位于广西浔郁平原中部,是广西南宁、柳州、北海、梧州四大城市的几何中心,是贵港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港北区是广西重要的水泥生产和金银矿开采基地,奶水牛的主要生产基地和广西最大的兰花生产基地。至2010年底,港北区辖8个乡、镇、街道,共117个行政村,总面积1020平方公里,总人口66.4万。2010年城区面积45平方公里,城市人口40多万。港北区是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和著名历史学家罗尔纲的故乡。港北区历史悠久,秦始皇帝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设布山县,属桂林郡,郡治在今港北区。秦末,更名郁州,汉至南北朝宋、齐时代属郁林郡。公元558年至589年属南定州。隋开南定州改尹州,故属尹州。大业二年称郁林县,与马度县同属广州。唐贞观九年(公元635年)改属贵州,五代十国时期属贵州。